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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五年来,南汇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积极组织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办案,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截至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咨询13516件、“12348”电话咨询28033件、办理援助案件1762件。同时,在全区各镇和相关单位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设立了6个分中心、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受理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宗旨教育打造优秀团队
“实现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宗旨,具体为“法律援助为民开,有理无钱请进来”。在实际的援助工作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这些精神和理念细化到各个环节:高标准把好进人关,严格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办案技巧,打造了一支优秀的团队。五年来,这支年轻的队伍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及群众的认可,多次获得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区政府等颁发的奖章和荣誉证书。
典型案例打造维权精品
区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办精品案件”理念,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扶弱济贫,伸张正义,体现了政府部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宗旨。同时,注重分析总结,积累经验,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扩大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2005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到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检查行风建设,进行了抽样调查,30个当事人的案件满意率为100%。
开拓创新提高援助水平
五年内,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创新促发展,积极寻求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更好地做好维权工作。针对南汇老年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创新工作方法,与全区25家敬老院签订了老年维权协议,并成立了全市首家“老干部法律咨询工作站”,为离退休老干部提供法律帮助。为方便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还制作了“爱心助老法律援助卡”,被老年人们称为维护权益的护身符。
对于残疾人士,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三优先措施”,即优先受理申请、优先审查条件、优先指定律师,做到让残疾当事人咨询不等、审查不盼,并形成了以区中心为主网、区残联分中心为专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点网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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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确立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从制度创立进入到了加快发展的全新历史发展时期,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来源:南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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